设计院举办《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》考试
为了进一步贯彻《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》,提高设计质量,稳固设计水平,我院于7月9日举办了一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考试。参加人员涵盖全院技术人员,大家认真复习备战,经过封闭考试,考评组认真批改,我院10名同志,分别被评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通过这次竞赛,增强了同志们的学习意识,也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贯彻力度,形成了重视《强制性条文》、掌握《强制性条文》和落实《强制性条文》的良好氛围。
设计院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考试获奖人员名单
一等奖:郭栋英
二等奖:胡志强、施庆涛、王爱真
三等奖:陈留新、彭东灵、林彦东、赵冰玉、徐红利、宋保民